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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年10月28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国内博士后招聘,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5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工作地点:上饶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报名

  需求学科(供参考)

  上饶师范学院坐落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高铁枢纽、闽浙皖赣四省交界中心城市——江西省上饶市,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上饶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哲学与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20余个。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千余人。馆藏图书近150万余册,教研仪器总值近2亿元。拥有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国家特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为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43个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018年1月,我校成功入选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建设院校。根据学校发展目标,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二)省级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双千计划"人选、"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省级以上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

  (三)携带高等级项目、技术或专利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四)列入引进计划的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

  (五)科研业绩突出的正高、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受专业和计划的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需求专业学历人数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博研2葛院长

  0793-8153378

  新闻学博研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研2

  中国现当代文学博研2

  文艺学博研2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研2

  中国古代文学博研2

  三、引进待遇

  上饶师范学院引进待遇上饶市优惠政策

  安家费根据学校人才分类,分别发放安家费45万元、35万元、25万元(博士后加4万元),来校工作三年内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安家费上浮8万元。安家费分8年平均支付,或凭购房合同全部用于预借购房。购房补贴第一类人才购房补贴50万元;第二类人才购房补贴30万元;第三类人才购房补贴20万元;第四类人才购房补贴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4:3:3的比例逐步到位。

  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科6万元,工科8万元。税收补贴以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标准,第一类、第二类人才前九年给予100%个人奖励;第三类人才,第一个三年、第二个三年、第三个三年分别给予100%、80%、50%个人奖励;第四类人才,第一个三年、第二个三年、第三个三年分别给予100%、50%、20%个人奖励。

  学位津贴每月学位津贴1200元。成果奖励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由市政府按1∶1比例配套给予奖励;属集体完成的科研项目,项目第一完成人获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工作住房提供工作住房(五年免房租过渡房)。科技资助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含重点)科技研发项目时,酌情可提供100-3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其他科研项目经有关部门论证后,可提供一定数额的启动经费资助。

  职称职称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高聘一级并享受所有相应待遇(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3个月考核认定为讲师,可低职高聘副教授,享受副教授七级待遇;如为副教授职称,则享受教授四级待遇),聘期3年。旅游优惠各参与景区对第一、二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3名以内(含3名)随行人员到景区观光免收门票、索道票。

  科研奖励1.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可享受最低0.6万元的奖励,国家级一类项目可享受最低6万元的奖励;

  2.优秀成果:根据获奖级别,享受获奖金额1-3倍的奖励;

  3.论文类成果:根据所发论文的级别,享受0.2-20万元的奖励;

  4.著作、教材:根据著作及出版社类别,享受200-800元/万字奖励;

  5.专利:根据专利类别,给予0.2-1万元奖励;

  6.科研平台:根据平台类别,享受0.6-2万元奖励。配偶就业第一、二、三类人才配偶属体制内的,可按照对口安置的原则,给予安置。属于体制外的,由各级就业部门积极帮助联系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就业,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配偶安置视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进行配偶安置,或在其聘期内发放配偶生活补贴1000元/月,发放期为3年。配偶从业补贴随同到上饶市就业的,属于中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的(含),从在饶工作开始起算,三年内每月补贴500元。

  其他符合引进对象第1、2、3款的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详见《上饶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子女入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需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见,可优先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就读。

  备注:1.上饶师范学院及上饶市高层次人才的分类标准,参见《上饶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及《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可同时享受学校引进待遇及市政府优惠政策。具体见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学校急需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或业绩突出者,采取"一人一议"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计划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和报名;

  2.应聘人员可至学校人事处现场报名或发送应聘材料到指定邮箱(renschu2002@163.com),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方式命名;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等);

  (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成绩单;

  (4)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作等;

  (5)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报名时可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聘人员在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时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核

  1.考核按《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上饶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程》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主要通过面试方式进行,并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其成果进行评审。

  五、体检与聘用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对通过考核、资格复审、体检的拟聘人员,按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璩老师、赵老师及各具体部门负责人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334001

  电子邮箱:renschu2002@163.com

  联系电话:0793-8150812、0793-8157009及各部门负责人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r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上饶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